家中失火大概是老百姓最不愿意發生的事,但是有些時候卻是防不勝防。居民樓失火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失火后的賠償會涉及哪些問題?當中應該注意些什么?朝陽法院法官助理畢曉宇應本報記者之邀,梳理了近兩年北京法院審結的11起居民樓起火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并就此做出了相關分析和提示。
失火原因
臥床吸煙用火不慎
電氣線路故障較多
通過對這11起居民樓起火引發的損害賠償案件進行梳理可以看出,失火原因主要分為人為因素和非人為因素。
人為因素主要包括臥床吸煙、在家里使用明火、做飯時用火不當導致液化氣泄漏等等。而非人為因素出現最多的就是電氣線路故障導致的自燃,比如移動插座電源線短路、用電負荷大電線老化、家電線路故障等等。
因為火災的發生,不僅造成失火房間內的人員或財產損失,經常還波及鄰居家、樓道公共區域甚至屋外停放的車輛受損,從而引發賠償糾紛。
失火賠償1
有租戶的房屋發生火災責任在誰
火災造成的損失應該誰來賠償?尤其是在有租戶的房子里,這種困擾可能更為嚴重。
在一起火災損害賠償案中,昌平某小區6樓的一租戶家中發生火災,因事發時家中無人,路人發現及時報警,消防人員用了一個多小時才將火撲滅。
因火災發生時用了大量的消防用水,導致住在5樓的鄰居任先生家被水浸泡,受損嚴重。根據消防部門的調查,起火原因不明,不排除電氣線路故障所致。
事后,任先生將失火房屋的所有權人常某、租戶梁某一并訴至法院,索賠損失。對此,房東常某和租戶梁某均認為責任在對方身上。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常某和梁某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現在《火災事故認定書》中對起火原因的認定部分并未明確指明火災發生的原因應歸責于誰,且二人并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已經完全履行應盡的保障責任,火災事故與己無關,因此二人應對任先生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常某和梁某連帶賠償任先生損失2.5萬元。
朝陽法院法官助理畢曉宇告訴記者,原則上關于火災損失的賠償要看責任主體,誰的責任就應當由誰來賠償。對于有租戶的房屋,如果是明顯的租戶責任,就應當由租戶來賠償損失。比如在一起案例中,一位租戶的父親癱瘓在床,臥床吸煙引發了火災,導致自己被燒死在床上。租戶不僅要賠償因此給房東或鄰居造成的損失,還要賠償房東因為非正常死亡導致的房屋貶值損失。如果是房屋線路老化所致,因為線路是房屋的一部分,房屋產權人是有責任的。
像上面這起案件,如果火災原因不明確,僅是不排除電氣線路故障,而且租賃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對于房屋安全有共同責任的情況下,如果一方不能證明自己無責,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失火賠償2
消防設備不完善可向物業公司索賠
畢曉宇告訴記者,在火災損失賠償案件中,有時也會牽扯第三方責任的情況。如果業主或租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后,發現火災發生時小區內消防設施配備不完善,延誤救火時間,造成損失擴大,可以就此向物業公司主張賠償。
在一起火災案件中,火災起因是房主的家人在家中熏艾草時不慎造成房間失火。火災導致房屋內物品部分燒毀,居民樓外立面以及樓內鄰居的物品受到不同程度的燒損、水淹及其他損失。
業主事后起訴物業公司要求物業公司承擔因消防設施配備不完善的相應責任。在這起案件中,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小區內水箱儲水不足,導致消防隊員實施救火時水壓不夠,延誤了救火時間,物業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瑕疵,因此應承擔10%責任。
在另一起案件中,某別墅小區的地下車庫停放的一輛轎車因電氣線路故障引發自燃,造成該車輛和相鄰的車輛被燒毀報廢,車庫內裝修、保姆間門窗、配電設備部分燒毀;地下車庫公共區域、毗鄰車庫內裝修以及設備設施、物品不同程度損失。
事后,自燃車輛的車主將物業公司告上法院,認為車庫內的噴淋系統在火災發生后沒有噴淋,造成了損失的擴大,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物業公司對噴淋系統有維修和保養的義務,噴淋系統出現故障,物業公司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并最終判決物業公司賠償車主5萬元。
失火賠償3
電氣線路故障可向銷售者生產者索賠
實踐中,還有些因電氣線路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因是家用電器或車輛故障引發,有的業主在事后選擇了向銷售者或生產者主張損失賠償。
2014年,于先生從某電器商場購買了兩臺空調。使用近兩年后,于先生家著了一場小火。經消防部分調查,火災燒毀了空調外機及部分外墻保溫材料,過火面積約2平方米。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詢問,火災原因不排除電氣線路故障所致。
因火災指向空調外機,于先生將銷售空調的某電器經銷商訴至法院,要求承擔產品責任,賠償損失。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與出警的消防人員核實了調查認定書的相關內容,并據以認定空調電器線路故障與火災的發生具有關聯性,銷售者應當承擔責任。據此,法院判決電器經銷商賠償于先生空調損失及租房費用等共計7000余元。
法官提示
燒毀物品價值難認定留好購買票據很重要
根據這些案例中反映出來的居民樓起火的常見原因,以及事后賠償中容易出現的問題,畢曉宇給業主和租戶們,甚至是物業公司作出了一些提示:
1.提高防范意識、注意用火、用電、用氣安全。
注意廚房用電、用氣、用火安全,盡量除做飯外不在房屋內使用明火。切勿在臥床吸煙,老年人因行動不便,應更加注意避免獨自在家用火、吸煙,叮囑兒童千萬不要玩火。在房間內拔罐、艾灸等理療時,應謹慎小心,避免火種接觸可燃物。必要時在房屋內部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放煙霧面罩、滅火毯等消防設施,防止火災擴大、減少人身傷亡。
2.及時清理火災隱患、保證消防設施正常使用。
從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物業公司對于公共消防設施有維修、保養的義務,在火災發生后,因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物業公司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于業主來說,應及時清理個人和公共空間內的雜物,發現公共消防設施存在問題時及時通知小區物業;對物業公司來說,應定期檢查公共消防設施設備,并留好檢查維修記錄。
3.留好購買物品票據。
一是火災發生原因如果系電器質量問題引起,居民可以憑相關票據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主張賠償;
二是便于火災損失的認定,火災所造成的損失多數是燒毀物品,燒毀后物品數量和價值很難認定,也是目前審理火災事故責任中的審理難點。留好相應票據后,如因火災發生損失要求賠償時,可以起到對損失物品和數額的初步證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