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在生活中都聽說過商品房和安置房,但是對于這兩者的區別,很多朋友卻不是特別的清楚,而因為弄混了這兩個概念買房吃了大虧的購房者也不在少數。因此對于購房者來說,弄清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就很有必要。那么今天小編就主要為大家介紹這兩種的區別。
一、商品房的定義
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營的住宅,開發商建造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性質,買賣的時候不需要在繳納土地出讓金了。
從法律角度來看,商品房其實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二、安置房的定義
安置房其實就是指政府由于各項公益性建設項目的進行,需要占用百姓的房屋和土地,從而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不過安置房的土地性質一般是劃撥,如果過戶的話是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其他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
三、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區別
1、產權的區別
很多安置房是國家無償給予安置戶使用的,所以其土地性質是劃撥的,如果說安置房需要再次交易,要補繳土地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具有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
2、質量上的區別
安置房由于利潤有限。所以說建筑商很有可能會偷工減料從中謀取一定的利潤。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范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商品房的建設通常都會保證質量,因為想要銷量好的話,房屋質量必須要有保障。
3、交易時間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辦理完不動產登記手續后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但是商品房就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你可以隨時購買,當然也能夠隨時進行轉讓。
看完上面關于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區別,相信大家對于這兩種不同的房屋類型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其實這兩者最大的區別還是在土地的性質上,建議大家在選房時要首先確定房屋的性質和土地的性質,如果確實想要購買安置房,那么就要約定好土地出讓金由哪方來支付。
